2020年*二批**企业认定也渐渐接近了,那么在**企业认定中,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,其中:发明**(含***)、植物新品种、**农作物品种、国家新药、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。下面卧涛就高企认定中知识产权的问题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,准备申报今年*二批高企的企业或者要重新认定高企的企业可以关注一下,这会对你申报高企会有一定的帮助。 按Ⅰ类评价:实用新型**,外观设计**,软件着作权等(不含商标)。 按Ⅱ类评价:与Ⅰ类知识产权来说,Ⅱ类知识产权的**相对较小,所以落实到评分机制上那当然得分较少,并且只能使用一次。 一、关于**企业认定对知识产权的时间限制条件 企业所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申报当年的的近三年获得的,例如:2020年申报高企的话,必须是17, 18, 19这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。 二、关于**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的要求 **企业认定中的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有明确的要求,必须是企业通过*、受让、受赠、并购等方式,获得对其主要产品(服务)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。 三、关于**企业认定中对知识产权的其他要求 1、知识产权所有权人,必须是企业自身。有些企业,**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是发明人、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,这种情况必须要把**转让、授权给企业本身,才有效; 2、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,需要跟企业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,是企业的核心收入来源; 3、 知识产权授权书必须是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。在外国、或者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、闽台地区获得的都不符合条件; 4、知识产权的数量。根据工作指引规定,发明**数量是一个,其他的都需要6个以上; 5、 加分项注意事项。 企业可以努力争取满足知识产权加分项,但是相关标准,方法和规范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认可才能享受加分项,加分后“知识产权”不得**过30分。 上述所讲就是卧涛给大家整理的关于**企业申报中知识产权部分的相关知识,对这方面有需要的小伙伴们记得收藏企业,方便后续高企申报中要用到这方面的东西,让你的高企申报材料能够更加的完整,更好的通过高企的认定,尽早享受**企业带来的各项好处。最后,有关于高企其他问题或者其他项目申报的朋友,也可以随时联系卧涛,多年的成功项目申报经验,让你的高企申报更加稳健。